收入申报系统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 发布时间:2017-12-01 08:3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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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上申报
1、登录计财处网站,点击“个人收入申报系统”,申报人输入本人工号和密码进行登录。
首次进入系统后请及时修改密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如果遇X结尾请大写),并完善个人资料。
填报人电话要求填写准确,请预留本人手机号码。
2、收入申报系统在首次使用时,应检查是否安装adobe flash player插件,如果电脑已经安装flash插件,进入电脑程序中的flash中心进行检测修复,如果仍然不好用,请卸载flash插件重新安装。
3、申报人根据所要发放人员的类别(学生、校内人员、校外人员),选择对应的菜单进行填报。
二、发放表打印、签批
1、申报人在网上完成填报后,提交并打印发放表,打印纸张为A4纸(横向打印)。
2、发放表须由经办人签字、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三、财务窗口受理
1、申报人持签批后的发放表到计财处会计窗口办理计税报账业务。
2、将会计凭证交给出纳窗口完成网银发放。
注意事项:
1、个人收入申报系统支持授权功能。由于部门公共经费的申报人与部门负责人非同一人,本系统开通后,请部门负责人及时登录本系统,把本部门的公共经费授权给具体负责申报的相关人员。属于个人的项目经费,若项目负责人不能亲自办理申报,可以将本人的项目授权给其他人代为申报。
2、为了避免收入申报的额度超支,对于有额度控制的经费卡,在收入申报之前,请先登录计财处网上查询系统进行额度查询。
3、申报人在进行校外人员劳务申报时,必须首先进行校外劳务人员信息采集,必填项目(星号标识)要真实完整。
银行卡号,建议填写建行卡号,不能用存折号和信用卡卡号。若输入非建设银行卡卡号,系统自动识别为跨行,需要选择所属地区,并在开户行一栏中输入开户行名称中的关键词查询。
在校外人员信息采集过程中,如果为跨行,且开户行对话框里没有所需要的开户行信息,请及时联系出纳科,增加相应信息,然后填写。
上述信息要求填写真实、准确,以免影响网银按时发放。
用户在进行模板导入时,最后一行首列的“end”不要删除,否则导入时会提示“导入文件结尾行错误”。
4、因目前财务系统不支持跨月申报业务,已经网上提交申请的,请务必于当月到计财处会计窗口办理报销手续,否则,提交的发放申请下月作废。
5、校内教职工其他工薪申报会计窗口受理时间为每月8日至25日,学生薪酬与校外人员劳务申报会计窗口受理时间为每月1日至25日。
6、
7、如果存在申报系统里面已经录入,但是后来又不打算报销的情况,用户一定要及时进行删除,否则会导致经费卡余额占用,其他的发放无法进行。
8、本系统具体操作请参见《个人收入申报使用指南》 。
出纳科联系人:魏欢欢 矫 阳 电话:82153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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