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职工公务卡遗失补办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6-03-02 13:32:15
- 浏览次数:0
各位老师:
根据辽宁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15〕952号)等规定,我校于2016年上半年试运行公务卡报账管理模式,各位老师应妥善保管公务卡。如有公务卡遗失者,请拨打银行电话400-8200-588咨询补办。待收到新卡后,请到财务处登记卡号。
- 上一篇: 关于离退休人员医药费报销时间的通知
- 下一篇: 关于实行公务卡报销制度的通知
各位老师:
根据辽宁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15〕952号)等规定,我校于2016年上半年试运行公务卡报账管理模式,各位老师应妥善保管公务卡。如有公务卡遗失者,请拨打银行电话400-8200-588咨询补办。待收到新卡后,请到财务处登记卡号。
版权所有:辽宁师范大学计财处 中国·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850号 邮编:116029
技术支持:大连维米客科技有限公司 辽ICP备1501668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