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计财处调整报销程序及时间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5-01-15 14:4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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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
1.自
博士研究生经费须由学生本人到计财处报销。
2.出国经费(含行政经费、科研经费)借款,回国后报销须由宋述龙总会计师审批。
3.计财处对外报销时间:
每周一至周四 上午8:00 — 11:30
下午1:30 — 4:00
每周五不对外办理业务,计财处进行内部业务处理及业务学习。
各位老师:
1.自
博士研究生经费须由学生本人到计财处报销。
2.出国经费(含行政经费、科研经费)借款,回国后报销须由宋述龙总会计师审批。
3.计财处对外报销时间:
每周一至周四 上午8:00 — 11:30
下午1:30 — 4:00
每周五不对外办理业务,计财处进行内部业务处理及业务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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