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校学生缴纳2025学年度学费、住宿费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5-07-18 10:2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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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在校学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学生在校期间应履行缴费义务,否则不予注册。请学生按照省发改委批复、备案的收费标准以及学校收费管理的相关规定,通过“辽宁师范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进行2025学年度学费、住宿费的缴费,具体事项如下:
一、缴费方式
1.电脑端缴费
登录网址为https://pay.lnnu.edu.cn/,或通过计财处网站https://jcc.lnnu.edu.cn/,首页“网上缴费平台”界面登录缴费。具体操作流程见:统一支付平台电脑端使用说明(点击查看)。
2.手机端缴费
学生通过手机微信、支付宝扫描“校园统一支付平台”二维码(见下图)登录缴费。具体操作流程见:统一支付平台手机端使用说明(点击查看)。
校园统一支付平台二维码
3.微信公众号缴费
学生还可手机扫描“辽宁师范大学计财处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并关注,点击“智慧财务”,登录后,点击“统一支付”“学费缴费”进行缴费。
计财处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二、其他注意事项
1.学生请于8月4日至8月17日登录“辽宁师范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并完成2025学年度学费、住宿费的缴费。
2.学生通过“校园统一支付平台”完成缴费后,点击菜单栏“订单查询”按钮,可以查询缴费情况。继续点击订单,进入订单明细查询界面。通过“查询”按钮,可以查收该笔缴费的电子收据。
3.学生关注并通过“辽宁师范大学计财处”微信公众号完成缴费后,可以点击“业务办理——电子发票”菜单,进入“电子票夹”微信小程序,用身份证实名认证后可以查看、下载电子收据。
4.已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需提前向辅导员报备;并将贷款不足以缴纳学宿费的差额部分,通过修改缴费金额的方式补齐。
5.2025级本科、研究生新生另行通知,请查看录取通知书或网站公示的新生缴费须知。
6.如有缴费及相关问题请及时咨询计财处收入管理科,电话:0411-82159381。
计财处
2025-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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