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年终财务结账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4-11-06 10: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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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等相关指示,为提高学校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财务年终结账工作顺利完成,结合学校财务工作实际,现将2024年年终财务结账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结账时间安排

        发票报销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

        劳务费报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2日。

        年终结账期间,暂停对外报销工作。请各部门和课题负责人科学合理安排支出,注重资金使用效益,及时办理报账手续。2025年恢复对外报销时间另行通知,年终结账期间请大家做好资金安排。对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二、往来款项清理

        按照要求,当年借款须在当年结清,不得延期或跨年借款。有财务借款业务的部门或相关人员,须及时办理财务销账手续,借款款项须在2024年12月6日前办理冲销或还款。

        三、收入及票据核销

        1.学费、住宿费收缴工作将于11月底之前完成,学生须于11月30日前缴纳所欠学费、住宿费,请各学院、学生处、研究生院等部门全力配合做好学费、住宿费催缴工作。

        2.请各单位、个人及时办理收入确认和入账手续,完成各项收入认领工作,确保学校各项收入应收尽收。

        3.开具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税务发票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凡已办理预开票据的单位和个人,应确保款项及时到账并办理收入入账手续。如款项不能在2024年12月6日前到账,要及时联系计财处对票据做冲红处理,待2025年开账后重新申请开具。

        4.计财处将于12月初启动年终分配工作,各部门完成年终分配材料上报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5日。原则上对于报账截止时间之前发生的收入用于当年分配,报账截止时间之后发生的收入转入下一年度分配。

        四、项目立项及预算额度调整

        1.2024年11月起暂停办理校内专项立项及经费下拨业务(科研项目除外)。

        2.项目预算调整业务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

        五、加快预算执行工作

        按照预算管理相关规定,各单位、各部门应加快执行2024年校内预算经费,尤其是“双一流”建设专项、中央支持地方高校发展建设专项等财政专项资金,按要求及时完成项目采购、验收及资金支付等相关工作,原则上须在截止时间之前支付完毕,以免资金被财政收回。

        六、其他事项

        1.西山校区自助投单机将于2024年12月6日关闭。请各位老师在此之前对财务网上报销系统中已提交但未投递的单据予以撤销,以免影响项目额度查询的准确性。

        2.各单位、各部门须按要求向计财处提供发放凭证,以确保人员工资、科研教学成果奖励、年终绩效等人员经费、学生助学金等发放到位。

        3.联系电话。报销及往来款事项:82158292、82159799;收入及票据事项:82159381;项目立项及预算额度调整事项:82159258。

 

 

 

计财处

202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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