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籍人员(含港、澳、台人员)发放劳务费等补充材料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0-09-09 08:23:50
- 浏览次数:0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19版)》(汇发〔2019〕25号)等文件要求,校内各部门(单位)在为外籍人员及港澳台人员发放劳务费等(包括留学生奖学金)时,确保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另外需多准备一份加盖部门公章的申报表交予银行备案,申报表可以用以下方式:
1.收入申报系统的打印单(备注注明国籍或港澳台)
2.申报表模板(代付申报明细表)
联系电话:82153666 联系人:魏欢欢 矫阳
- 上一篇: 关于2020年下半年离休干部医药费报销时间的通知
- 下一篇: 关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