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籍人员(含港、澳、台人员)发放劳务费等补充材料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0-09-09 08:23:50
  • 浏览次数:0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19版)》(汇发〔2019〕25号)等文件要求,校内各部门(单位)在为外籍人员及港澳台人员发放劳务费等(包括留学生奖学金)时,确保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另外需多准备一份加盖部门公章的申报表交予银行备案,申报表可以用以下方式:

   1.收入申报系统的打印单(备注注明国籍或港澳台)

   2.申报表模板(代付申报明细表

   联系电话:82153666    联系人:魏欢欢  矫阳

版权所有:辽宁师范大学计财处 中国·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850号 邮编:116029

技术支持:大连维米客科技有限公司 辽ICP备1501668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