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人员补缴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0-06-11 10:23:58
  • 浏览次数:0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从2019年起,教职工每年需通过汇算清缴来对上年度已预缴税款进行多退少补。目前税务局已反馈我校暂未完成补缴2019年个税的教职工名单,请下列学院到计财处213室领取,并及时通知教职工务必在630日前完成汇算清缴工作,逾期办理会产生罚款、滞纳金,并影响个人征信记录。

具体学院有:城环学院、法学院、政府管理学院、化学化工学院、计信学院、马克思学院、美术学院、生命学院、数学学院、体育学院、外语学院、物理学院、文学院、心理学院。

汇算清缴具体操作流程见计财处网站202047日发布的《关于2019年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通知》

版权所有:辽宁师范大学计财处 中国·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850号 邮编:116029

技术支持:大连维米客科技有限公司 辽ICP备1501668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