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政府采购项目报销事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7-11-09 16: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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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预算管理制度规定及省政府采购办要求,2018年度,各部门拟使用发展基金及科研经费、专项经费等学校管理资金购买设备、服务及进行工程修缮项目,尚未到资产管理处政府采购管理科办理政府采购手续的,请抓紧时间办理,办理截止日期按省本级支出预算报送时间为准(联系人:李刚老师,主楼103室,电话:82155177)。
2018年1月1日起,达到政府采购标准的项目,需同时具有经费预算和政府采购预算,计财处方给予报销。
望周知。
辽宁师范大学资产管理处
辽宁师范大学计财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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