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休人员工资发放事项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7-09-28 14:5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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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辽宁省人社厅的要求,自2017年10月份起,我校退休人员养老金改由辽宁省社会保险管理局发放,故即日起我校停发退休人员工资中的基本退休费。退休工资中的政府特殊津贴、采暖补贴、电话补贴、学校返聘工资仍由我校发放,退休工资中的房租费、水费、电话费仍由我校代扣。望各单位、各部门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联系人:谭春萍 王秀婷 联系电话:82159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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