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16—2017年度省直部门结转资金预计统计表(不含结余资金)的说明

  • 发布时间:2017-09-06 10:35:13
  • 浏览次数:0

     一、省财政厅关于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问题工作要求

    1.各部门要梳理和预计年底结转资金规模,加大结转资金与年度预算统筹使用力度。省财政厅在审核2018年部门预算时,对于省直部门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优先使用该部门同类项目支出结转资金安排预算,相应抵顶2018年支出预算规模;对结转资金长年居高不下、使用不力的部门,相应减少其预算。

   2.省直各部门在报送本部门2018年预算时,需一并填报《2016—2017年度省直部门项目支出结转资金预计情况表》,并提供2016年和2017年省财政厅下达的需结转2018年原用途继续使用的部门结转资金有关情况(不含无需继续使用的结余资金)。2017年底实际结转资金规模如超过报送预计数且无充分理由的,原则上超出部分将认定为结余资金予以收回。

   二、各部门数据上报时间安排

   各主管部门将数据汇总形成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部门负责人签字,97日下班前上报计财处预算管理科,联系人:马伟光、路丽丽,电话:9258

                                   

附件:1.省直部门结转资金预计情况表填报说明

     2.2016-2017年度省直部门结转资金预计情况统计表填表示例

 

 

 

版权所有:辽宁师范大学计财处 中国·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850号 邮编:116029

技术支持:大连维米客科技有限公司 辽ICP备1501668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