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通个人收入申报系统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7-06-05 14:3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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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财务信息化建设,优化个人收入申报和发放流程,为广大师生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计财处自2017年6月6日起,在全校试运行个人收入网上申报系统,届时我校教职工的其他工薪收入(工资和年终奖之外的收入)、在校学生和校外人员的劳务费等发放项目将全部实行网上申报。
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个人收入网上申报和发放流程
1.网上申报
登录计财处网站,点击“个人收入申报系统”,申报人输入本人工号和密码进行登录(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
首次进入系统后,请及时修改密码;并完善个人资料,填报人电话要填写准确。
申报人根据所要发放人员的类别,选择对应的菜单进行填报。
2.发放表打印及签批
申报人按要求完成填报后,需在网上提交并打印发放表。发放表须经负责人和经办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打印纸张为A4纸(横向打印)。
3.财务窗口受理
申报人持签批后的发放表到计财处会计窗口办理申报业务。
二、注意事项
1.个人收入申报系统支持授权功能。由于部门公共经费的申报人与部门负责人非同一人,本系统开通后,请部门负责人及时登录本系统,把本部门的公共经费授权给具体负责申报的相关人员。属于个人的项目经费,若项目负责人不能亲自办理申报,可以将本人的项目经费授权给其他人代为申报。
2.为了避免收入申报的额度超支,对于有额度控制的经费卡,在收入申报之前,请先登录计财处网上查询系统进行额度查询。
3.申报人在进行校外人员劳务申报时,必须首先进行校外劳务人员信息采集,必填项目(星号标识)要真实完整。
关于银行卡号,建议填写建行卡号。不能使用存折号和信用卡卡号。
如果使用建行以外的其他银行卡即跨行卡,应选择跨行;同时选择所属地区,在开户行栏中选择对应的开户行信息。
若开户行中没有所选开户行,请在查询中输入“99”,并选择此行信息,然后在发放表上手写注明开户行行号。
上述信息要求填写真实、准确,以免影响网银按时发放。
4.因目前财务系统不支持跨月申报业务,已经网上提交申请的,请务必于当月到计财处会计窗口办理报销手续;否则,提交的发放申请下月作废。
5.校内教职工其他工薪申报会计窗口受理时间为每月8日至25日,学生薪酬与校外人员劳务申报会计窗口受理时间为每月1日至25日。
6.本系统具体操作请参见《个人收入申报使用说明》。
在申报过程中,若有问题请与计财处综合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谭春萍 艾 琦 联系电话:82159088
计财处
2017-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