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计财处提供工资存折、工资卡变更服务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6-11-09 14:4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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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教职工:
为了方便各位提取工资,现统计需要将工资存折、工资磁条银行卡变更为芯片银行卡的教职工信息,计财处将统一为大家办理。
一、对于2008年4月之前参加工作的教职工,可通过以下方式办理:
1.如果需要保留银行存折与芯片银行卡的关联,请自行到建行师大前储蓄所(定点银行)办理银行卡升级业务,获得芯片银行卡。办理后,教职工可继续通过银行存折及关联的芯片银行卡任意方式提取工资,原磁条银行卡作废。
2.如果无需将银行存折与芯片银行卡关联,可以到计财处登记,由计财处统一办理芯片银行卡。办理后,原磁条银行卡及银行存折可继续留用,但无法提取工资,教职工只能通过芯片银行卡提取工资。
二、对于2008年4月至2016年6月参加工作的教职工,目前通过银行存折提取工资。如果需要将银行存折更换为芯片银行卡,请到计财处进行登记。
三、对于2016年7月及以后参加工作的教职工,其工资卡已为芯片银行卡,无需进行变更。
请有意愿办理芯片银行卡的教职工于2016年11月18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到计财处综合管理科211室进行登记。
特此通知。
联系人:谭春萍、艾琦;联系电话:82159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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