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正式实行公务卡结算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6-06-27 13: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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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辽宁省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辽财库〔2008〕488号)和辽宁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15〕952号),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务支出透明度,有效控制现金管理风险,也为方便报销人员报销用款,根据《关于实施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辽财库〔2012〕670 号),我校将于2016年7月1日起正式实行公务卡强制结算方式。
附:公务卡使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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