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对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进行说明的通知》的紧急通知

  • 发布时间:2015-11-06 09: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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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日下午,辽宁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对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进行说明的通知》,现将其转发给各位老师,请大家详细阅读。

1110日至1215日期间,请各位老师尽早完成各相关专项经费的报销(计财处在没有接到省教育厅、财政厅相关通知的情况下)。

 

 

附:

《关于对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进行说明的通知》

各单位:


    今年320日至416日,财政部对我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最近下达了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拟对2014年决算中结转结余资金进行处理。2012年度及以前年度资金收回财政,2013年度、2014年度资金财政统筹使用。为保证各单位资金减少损失,我厅将向省财政厅提出意见,对部分资金予以保留。请各单位于1110日前,将所附《省教育厅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情况表》填报后,加盖单位公章报省教育厅财务处,逾期不报视为同意财政部决定。

辽宁省教育厅

2015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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