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暑假划转2015年度学费、住宿费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5-07-03 13:3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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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处将于2015728日和818日分两次委托银行统一划转学费、住宿费,具体通知如下:

    1.本科生

    20122014级本科生请于规定日期之前将学费、住宿费足额存入与学校关联的银行卡中(卡内至少需多存11元);

    2015级本科新生另行通知,请查看录取通知书中的缴费须知。

    2.研究生

    2013级研究生请于规定日期之前将住宿费足额存入与学校关联的银行卡中(卡内至少需多存11元),申请分期交学费的学生请自行到校计财处缴纳学费(请刷银联卡);

    2014级研究生请于规定日期之前将学费、住宿费足额存入与学校关联的银行卡中(卡内至少需多存11元);

    2015级研究生另行通知,请查看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划款成功后,缴费收据请于开学后到各学院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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