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销时间及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关事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6-06-01 14:4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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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保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5年度开具的发票,须于2026630日前完成报销手续,逾期将无法报销。71日—10日(工作日)正常办理报销业务,包括发票报销、校内和校外劳务费发放等。

二、2026年暑假时间安排

1.集中报销时间:810日—14日,师生可以在此期间集中办理报销业务。

2.非集中报销期间,我处按照学校要求安排值班,值班人员仅处理应急财务事项等,不受理常规报销业务。

3.暑假期间(具体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黄河路校区、西山湖校区自助投单机暂停服务。

三、温馨提示

1.请大家合理规划报销时间,严格遵守报销时限。

2.再次提醒大家于2026630日前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完成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详见计财处通知“关于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通知”)

 

 

 

计财处

202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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