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工作已开始,请各位师生于2026年6月30日前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办理年度汇算清缴。现就办理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汇算的内容
依据税法规定,2025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以下称“纳税人”)需对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的预缴税款进行清算(注:特许权使用费是指以专利权、版权及其他特许权利提供他人使用或转让所取得的收入)。
(一)办理时间和办理方法
1.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办理时间是每年3月1日—6月30日;
2.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办理年度汇算清缴。
(二)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情形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办理汇算:
1.预缴税额高于应纳税额,需要申请退税的纳税人;
2.2025年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汇算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三)纳税人无需办理年度汇算的情形
纳税人在2025年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汇算:
1.需要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2.需要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3.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
4.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汇算退税的。
二、注意事项
1.如有申报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请按税务局要求自行申报办理;
2.为避免对个人信用产生不良影响,请按期如实申报;
3.如汇算清缴过程中遇到问题,请拨打税务局纳税咨询服务电话12366咨询。
计财处
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