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6-04-07 14:5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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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各部门:

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工作已开始,请各位师生于2026630日前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办理年度汇算清缴。现就办理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汇算的内容

依据税法规定,2025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以下称“纳税人”)需对202511日—202512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的预缴税款进行清算(注:特许权使用费是指以专利权、版权及其他特许权利提供他人使用或转让所取得的收入)。

(一)办理时间和办理方法

1.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办理时间是每年31日—630日;

2.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办理年度汇算清缴。

(二)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情形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办理汇算:

1.预缴税额高于应纳税额,需要申请退税的纳税人;

2.2025年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汇算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三)纳税人无需办理年度汇算的情形

纳税人在2025年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汇算:

1.需要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2.需要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3.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

4.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汇算退税的。

二、注意事项

1.如有申报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请按税务局要求自行申报办理;

2.为避免对个人信用产生不良影响,请按期如实申报;

3.如汇算清缴过程中遇到问题,请拨打税务局纳税咨询服务电话12366咨询。

 

 

 

 

 

计财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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