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校学生缴纳2026学年度学费、住宿费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6-07-09 13:4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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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在校学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学生在校期间应履行缴费义务,否则不予注册。请学生按照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备案的收费标准以及学校收费管理的相关规定,通过“辽宁师范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进行2026学年度学费、住宿费的缴费,具体事项如下:

一、缴费方式

1.缴费平台——电脑端缴费

登录网址为https://pay.lnnu.edu.cn/;也可进入计财处网站https://jcc.lnnu.edu.cn/,点击首页“网上缴费平台”界面登录缴费。详细操作步骤,请查阅计财处网站首页“服务指南”栏目内“校园统一支付平台电脑端使用说明”(点击查看)。

2.缴费平台——手机端缴费

通过手机微信、支付宝扫描校园统一支付平台二维码(见下图)即可登录缴费。详细操作步骤,请查阅计财处网站首页“服务指南”栏目内“校园统一支付平台手机端使用说明”(点击查看)。

https://jcc.lnnu.edu.cn/u/cms/jccw/202108/27112655rc8j.jpg

校园统一支付平台二维码

3.微信公众号缴费

关注“辽宁师范大学计财处”微信公众号,进入菜单栏“智慧财务”,依次点击“统一支付”“学费缴费”进行缴费。

计财处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二、其他注意事项

1.学生请于83日至816日登录辽宁师范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并完成2026学年度学费、住宿费的缴费。

2.缴费完成后,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下载电子收据:

1)若通过“校园统一支付平台”端口进行缴费:点击菜单栏“订单查询”按钮,进入对应订单明细页面即可查收;

2)若通过“计财处微信公众号”端口进行缴费:进入缴费界面后直接点击“电子发票”即可查收;

3)通用入口:进入计财处微信公众号,依次点击“业务办理——电子发票”,跳转至“电子票夹”微信小程序,完成身份证实名认证后即可查收。

3.已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需提前向辅导员报备;若贷款额度不足以覆盖学费、住宿费,需通过调整缴费金额补齐差额部分。

4.2026级本科、研究生新生缴费另行通知,请查看录取通知书或网站公示的新生缴费须知。  

5.如有缴费相关问题可咨询计财处收入管理科,咨询电话:0411-82159381




计财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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