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辅导员老师:
请及时通知2015年度学费、住宿费缴费不成功的学生,将应交的学费、住宿费足额存入与学校关联的银行卡中(卡内至少需要多存1元钱)。自开学起我们每周将定期委托银行统一进行学费、住宿费的划转(无需学生到计财处缴费)。若学生的银行卡丢失,请及时到相应的银行重新办理银行卡,并到校计财处213室收入科登记新卡号。
对于以前年度欠费的学生,请自行到校计财处213室收入科缴费。缴费时请刷银联卡。
版权所有:辽宁师范大学计财处 中国·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850号 邮编:116029
技术支持:大连维米客科技有限公司 辽ICP备1501668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