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联合发布的《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辽教〔2020〕23号)文件要求,经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计财处计划于2020年6月30日将毕业生疫情期间住宿费退入学生本人与学校关联的建行卡中,非毕业年级学生疫情期间住宿费直接抵减2020学年(2020.9-2021.7)部分住宿费,望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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