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在校学生:
根据学校收费管理的相关规定,按照省发改委批复的收费标准,现将2021学年有关收费事项通知如下:
学校将于2021年8月1日和8月16日分两次委托银行统一划转学生的学费、住宿费。请学生于上述规定日期之前将学费、住宿费足额存入与学校关联的建设银行卡中(卡内至少需多存1元钱)。请学生尽早存款,以免影响注册。
已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具体缴费时间待学校另行通知。
2021级本科生、研究生另行通知,请查看录取通知书中的缴费须知。
其他事项请学生关注学校计财处网站通知公告栏及计财处微信公众号。
如有缴费及相关问题请及时咨询计财处收入管理科,电话:82159381。
辽宁师范大学计财处
2021-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