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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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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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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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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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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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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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购买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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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取人有效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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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或配偶携带上述材料办理,由配偶代理提取的,还需出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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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工回购同一自住住房的,只能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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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三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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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积金联名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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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购买行为发生日(以办理要件中的发票或收据明示的时间为准)前一个月个人账户存储余额,且不超过房款总额。持两人以上非配偶关系人共同购买的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各购房人及其配偶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各购房人所占份额,为明确份额的平均分摊,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房款总额、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不能满足使用时,其配偶可以提取自身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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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购买商住两用房或非自住住房及房屋坐落地在港、澳、台地区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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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证明提取人与房屋所有权人关系的户口簿、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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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以赠与、继承、分割、合并和交换等方式取得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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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房屋坐落地应在申请提取人后配偶的户籍或实际工作所在社区城市的行政区域内;房屋坐落地在户籍所在地的,需提供户口簿或其他有效户籍证明;房屋坐落地在实际工作所在地的,需提供单位相关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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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房屋权属证书(或经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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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两人以上的非配偶、父母、子女关系人共同购买自住住房的,办事处一般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审核,并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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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经公积金中心办事处审核,认为职工提供的有关材料、证明文件或其申请提取资金的用途需延伸审核的,办事处可要求职工补充材料或采取面谈、实地复查或向相关部门核实等方式审核,相关人员应予以配合;相关人员拒绝配合或申请材料无法核实的,办事处可作出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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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购买二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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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取人有效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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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或配偶携带上述材料办理,由配偶代理提取的,还需出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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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工购买上市交易的存量产权住房且该住房在上年内发生两次以上房屋权属过户交易的,自第二次交易起,职工医院改购房事实为由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与其购房行为发生日间隔一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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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三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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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积金联名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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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购买行为发生日(以办理要件中的发票或收据明示的时间为准)前一个月个人账户存储余额,且不超过房款总额。持两人以上非配偶关系人共同购买的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各购房人及其配偶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各购房人所占份额,为明确份额的平均分摊,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房款总额、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不能满足使用时,其配偶可以提取自身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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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职工回购同一自住住房的,只能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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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证明提取人与房屋所有权人关系的户口簿、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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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购买商住两用房或非自住住房及房屋坐落地在港、澳、台地区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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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房屋坐落地应在申请提取人后配偶的户籍或实际工作所在社区城市的行政区域内;房屋坐落地在户籍所在地的,需提供户口簿或其他有效户籍证明;房屋坐落地在实际工作所在地的,需提供单位相关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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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房屋权属证书(或经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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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以赠与、继承、分割、合并和交换等方式取得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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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契税完税票据(如未记载或无法推算计税金额的,职工应按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房屋买卖契约》或《房地产税收纳申报表》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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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两人以上的非配偶、父母、子女关系人共同购买自住住房的,办事处一般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审核,并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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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经公积金中心办事处审核,认为职工提供的有关材料、证明文件或其申请提取资金的用途需延伸审核的,办事处可要求职工补充材料或采取面谈、实地复查或向相关部门核实等方式审核,相关人员应予以配合;相关人员拒绝配合或申请材料无法核实的,办事处可作出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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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还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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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取人有效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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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或配偶携带上述材料办理,由配偶代理提取的,还需出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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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坐落地应在申请提取人或配偶的户籍或实际工作所在设区城市的行政区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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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三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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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积金联名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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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在贷款期限内、贷款本息还清前,借款人可多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各次提取时间间隔12个月以上。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当年应偿还贷款本息额;以前年度未提取的,不再累计计算提取额度。累计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应偿还贷款本息额。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不能满足使用时,其配偶可以提取自身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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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未全部偿清的职工,其住房公积金应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公积金中心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逾期未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职工,可以转账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不得以现金方式提取或将住房公积金转移到其他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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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证明提取人与借款人关系的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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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次提取金额为个人账户存储余额扣除该笔贷款合同的前三次月还款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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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经公积金中心办事处审核,认为职工提供的有关材料、证明文件或其申请提取资金的用途需延伸审核的,办事处可要求职工补充材料或采取面谈、实地复查或向相关部门核实等方式审核,相关人员应予以配合;相关人员拒绝配合或申请材料无法核实的,办事处可作出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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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人住房贷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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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以按月转账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每次转账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当期应偿还贷款本息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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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还商业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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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取人有效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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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或配偶携带上述材料办理,由配偶代理提取的,还需出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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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取人范围仅指借款人与房屋所有权人(或购房人)为本人、配偶或两代以内直系亲属的关系人。提取人可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户口簿、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或公证机关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公证书作为证明两代以内直系亲属关系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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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三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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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积金联名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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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在贷款期限内、贷款本息还清前,借款人可多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各次提取时间间隔12个月以上。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当年应偿还贷款本息额;以前年度未提取的,不再累计计算提取额度。累计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应偿还贷款本息额。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不能满足使用时,其配偶可以提取自身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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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未全部偿清的职工,其住房公积金应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公积金中心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逾期未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职工,可以转账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不得以现金方式提取或将住房公积金转移到其他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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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房屋坐落地应在申请提取人后配偶的户籍或实际工作所在社区城市的行政区域内;房屋坐落地在户籍所在地的,需提供户口簿或其他有效户籍证明;房屋坐落地在实际工作所在地的,需提供单位相关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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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证明提取人与借款人关系的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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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偿还商住两用房或非自住住房商业贷款本息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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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人住房贷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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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首次提取金额为个人账户存储余额。以后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当年应偿还贷款本息额,以前年度未提取的,不再累计计算提取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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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该笔商业贷款在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称央行)征信系统的查询结果(组合贷款的首次提取除外),央行征信系统中无该笔贷款合同信息的,不准予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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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经公积金中心办事处审核,认为职工提供的有关材料、证明文件或其申请提取资金的用途需延伸审核的,办事处可要求职工补充材料或采取面谈、实地复查或向相关部门核实等方式审核,相关人员应予以配合;相关人员拒绝配合或申请材料无法核实的,办事处可作出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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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还组合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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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取人有效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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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或配偶携带上述材料办理,由配偶代理提取的,还需出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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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取人范围仅指借款人与房屋所有权人(或购房人)为本人、配偶或两代以内直系亲属的关系人。提取人可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户口簿、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或公证机关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公证书作为证明两代以内直系亲属关系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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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三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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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积金联名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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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在贷款期限内、贷款本息还清前,借款人可多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各次提取时间间隔12个月以上。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当年应偿还贷款本息额;以前年度未提取的,不再累计计算提取额度。累计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应偿还贷款本息额。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不能满足使用时,其配偶可以提取自身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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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未全部偿清的职工,其住房公积金应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公积金中心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逾期未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职工,可以转账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不得以现金方式提取或将住房公积金转移到其他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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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房屋坐落地应在申请提取人后配偶的户籍或实际工作所在社区城市的行政区域内;房屋坐落地在户籍所在地的,需提供户口簿或其他有效户籍证明;房屋坐落地在实际工作所在地的,需提供单位相关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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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证明提取人与房屋所有权人关系的户口簿、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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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次提取金额为个人账户存储余额扣除该笔贷款合同的前三次月还款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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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偿还商住两用房或非自住住房商业贷款本息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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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人住房贷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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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该笔商业贷款在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称央行)征信系统的查询结果(组合贷款的首次提取除外),央行征信系统中无该笔贷款合同信息的,不准予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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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按月转账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每次转账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当期应偿还贷款本息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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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经公积金中心办事处审核,认为职工提供的有关材料、证明文件或其申请提取资金的用途需延伸审核的,办事处可要求职工补充材料或采取面谈、实地复查或向相关部门核实等方式审核,相关人员应予以配合;相关人员拒绝配合或申请材料无法核实的,办事处可作出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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